可見分光光度計光學發展史
一、可見分光光度計概述
可見分光光度計是一種檢測物質濃度的主要儀器,用于分析各種化學物質、生物物質和無機物質等的濃度。它是利用一系列光學組件將光線聚焦成一個較小的束,然后通過樣品,通過樣品后再進行檢測。可見分光光度計可用于吸收光譜、熒光光譜、磷光光譜等光學檢測。
二、可見分光光度計技術要點
1. 光源:光源是一個較大的燈泡,通常使用一種特殊的電弧燈泡。此外,還有浸漬氣體燈(Neon,Argon,Krypton等等),燈管可根據不同波長進行選擇,以便讓光波達到特定的波長。
2. 光柵:光柵通常由一塊薄片透明材料組成,在薄片的表面上成形一系列的光柵(即光柵表面)。光柵的制作方式有機械刻劃、干涉法、光刻技術等多種方式。
3. 光學路徑:光學路徑指的是從光源到樣品再到檢測器之間的路徑。光學路徑長短直接影響到測量的靈敏度。為了減少光路中的雜光和信號噪聲,通常使用一個較長的光學路徑。
4. 檢測器:檢測器一般采用光電倍增管或光導法接收光信號,然后將其轉換成電信號。電信號隨后通過一個放大器進行放大,并轉換成數字信號。
5. 數據處理:在數據處理過程中,需要使用一些特定的數學公式來計算樣品中的成分濃度或其他相關參數。這些公式通常是基于光的吸收特性和比色法等原理來計算得出的。
三、應用
可見分光光度計是生物和化學領域常用的儀器之一,廣泛應用于分析分子結構、測量樣品的吸收光譜和熒光光譜等。主要在生命科學、環境科學、制藥和化學工藝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四、 優勢和局限
1. 優勢:
可見分光光度計相對于其他分析儀器而言,具有的靈敏度和選擇性,其性能可以讓它被廣泛應用于各種生物和化學領域的實驗室。同時,其價格相對較低,容易操作和維護。
2. 局限:
可見分光光度計在實際中的應用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例如光的散射和樣品的著色對測量結果的影響;同時,光柵的大多數波長范圍受到特定的限制,這意味著可能需要更換光柵才能滿足不同的實驗需求。
A、公元前390年前
我國春秋戰國之際,墨翟和他的弟子們記載了關于光的直線傳播和光在鏡面(凹面和凸面)上的反射等現象,并提出了一系列經驗規律,把物和象的位置與大小與所用鏡面的曲率了起來。
B、公元50-168年間
克萊門德和托勒密研究了光的折射現象,zui先測定了光通過兩種介質分界面時的入射角和折射角。培根(R.Bacon,公元1214-1294年)提出用透鏡校正視力和采用透鏡組構成望遠鏡的可能性,并描述過透鏡焦點的位置。
C、到十五世紀末和十八世紀初
凹面鏡、凸面鏡、眼鏡、透鏡以及暗箱和幻燈等光學元件已相繼出現。在這時期建立了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奠定了幾何光學的基礎。荷蘭李普塞在1608年發明了*架望遠鏡。十世紀初延森(Z.Janssen,1588-1632)和馮特納zui早制作了復合顯微鏡。1610年伽里略(1564-1642年)用自己制造的望遠鏡觀察星體,發現了繞木星運行的衛星,這給哥白尼關于地球繞日運轉的日心說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開普勒(1571-1630年)匯集了前人的光學知識,他提出了用點光源照明時,照度與受照面到光源距離的平方成反比的照度定律。他還設計了幾種新型的望遠鏡,特別是用兩塊凸透鏡構成的開普勒天文望遠鏡。至于折射定律的公式則是斯涅耳(W.Snell,1591-1626年)和笛卡兒(R.Descares,1596-1650年)提出的。接著費馬(P.de Fermat,(1601-1665)在1657年首先指出光在介質中傳播時所走路程取極值的原理,并根據這個原理推出光的反射定律和折射定律。綜上所述,到十七世紀中葉,基本上已經奠定了幾何光學的基礎。意大利人格里馬第(F.M.Grimaldi,1618-1663年)首先觀察到光的衍射現象,1672-1675年間胡克(R.Hooke,1635-1703年)也觀察到衍射現象,并且和波義耳(R.Boyle,1627-1691年)獨立地研究了薄膜所產生的彩色干涉條紋,所有這些都是光的波動理論的萌芽。十七世紀下半葉,牛頓(I.Newton,1642-1727年)和惠更斯(C.Huygens,1629-1695年)等把光的研究引向進一步發展的道路。牛頓還仔細觀察了白光在空氣薄層上干涉時所產生的彩色條紋—牛頓圈,從而認識了顏色和空氣層厚度之間的關系。牛頓于公元1704年提出了光是微粒流的理論。他認為這些微粒從光源飛出來,在真空或均勻物質定律,然而在解釋牛頓直線運動,并以此觀點解釋光的反射和折射定律。然而在解釋牛頓圈時,卻遇到了困難,同時,這種微粒流的假設也難以說明光在繞過障礙物之后所發生的衍射現象。惠更斯反對光的微粒說,認為光是在“以太”中傳播的波。惠更斯不僅成功地解釋了反射和折射定律,還解釋了方解石的雙折射現象。這一時期中,在以牛頓為代表的微粒說占統治地位的同時,由于相繼發現了干涉、衍射和偏振等光的波動現象,以惠更斯為代表的波動說也初步提出來了。
D:十九世紀光學的發展
到了十九世紀,初步發展起來的波動光學體系已經形成。楊(T.Young,1773-1829年)和菲涅耳(A.J.Fresnel,1788-1827年)的著作在這里起著決定性的作用。1801年楊氏zui先用干涉原理令人滿意地解釋了白光照射下薄膜顏色的由來和用雙縫顯示了光的干涉現象,并*次成功地測定了光的波長。1815年菲涅耳用楊氏干涉原理補充了惠更斯原理,形成了人們所熟知的惠更斯——菲涅耳原理。1808年馬呂(E.L.Malus,1775-1812年)偶然發現光在兩種介質界面上反射時的偏振現象。為了解釋這些現象,楊氏在1817年提出了光波和弦中傳播的波相仿的假設,認為它是一種橫波。菲涅耳進一步完善了這一觀點并導出了菲涅耳公式。1845年法拉第(M.Faraday,1791-1867年)發現了光的振動面在強磁場中的旋轉,提示了光現象和電磁現象的內在。1856年韋伯(W.E.Weber,1804-1891年)和柯爾勞斯(R.Koh-Lrausch,1809-1858年)在萊比錫做的電學實驗結果,發現電荷的電磁單位和靜電單位的比值等于光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即3×108米/秒。麥克斯韋(J.C.Maxwell,1831-1879年)在1865年的理論研究中指出,電場和磁場的改變不會局限在空間的某部分,而是以數值等于電荷的電磁單位與靜電單位的比值的速度傳播的,即電磁波以光速傳播,這說明光是一種電磁現象。這個理論在1888年被赫茲(H.R.Hertz,1857-1894年)的實驗證實,他直接從頻率和波長來測定電磁波的傳播速度,發現它恰好等于光速,至此,就確立了光的電磁理論基礎。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光學的研究深入到光的發生、光和物質相互作用的某些現象,例如熾熱黑體輻射中能量按波長分布的,特別是1887年赫茲發現的光電效應。1900年普朗克(1858-1947年)提出了輻射的量子論,認為各種頻率的電磁波只能是電磁波(或光)的頻率與普朗克常數乘的整數倍,成功地解釋了黑體輻射問題。1905年愛因斯坦(1879-1955年)發展了普朗克的能量子假設,把量子論貫穿到整個輻射和吸收過程中,提出了杰出的光量子(光子)理論,圓滿解釋了光電效應,并為后來的許多實驗例如康普頓效應所證實。1924年德布羅意(L.V.de Broglie,1892- )創立了物質波學說。他大膽地設想每一物質的粒子都和一定的波相,這一假設在1927年為戴維孫(C.J.Davisson,1881-1958)和革末(L.H.Germer,1896-1971年)的電子束衍射實驗所證實。
E、現代光學時期
從本世紀六十年代起,特別在激光問世以后,由于光學與許多科學技術領域緊密結合、相互滲透,一度沉寂的光學又煥發了青春,以的規模和速度飛速度飛速發展,它已成為現代物理學和現代科學技術一塊重要的前沿陣地,同時又派生了許多嶄新的分支學科。 1958年肖絡(A.L.Schawlow)和湯斯(C.H.Townes)等提出把微波量子放大器的原理推廣到光頻率段中去,1960年梅曼首先成功地制成了紅寶石激光器。自此以后,激光科學技術的發展突飛猛進,在激光物理、激光技術和激光技術和激光應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進展。同時全息攝影術已在全息顯微術、信息存貯、象差平衡、信息編碼、全息干涉量度、聲波全息和紅外全息等方面獲得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光學纖維已發展成為一種新型的光學元件,為光學窺視(傳光傳像)和光通訊的實現創造了條件,它已成為某些新型光學系統和某些特殊激光器的組成部分。可以預期光計算機將成為新一代的計算機,想象中的光計算機,由于采取了光信息存儲,并充分吸收了光并行處理的特點,它的運算速度將會成千倍地增加,信息存儲能力可望獲得極大的提高,甚至可能代替人腦的部分功能。總之,現代光學與其他科學和技術的結合,已在人們的生產和生活中發揮著日益重大的作用和影響,正在成為人們認識自然、改造自然以及提高勞動生產率的越來越強有力的。
F、光的波粒二相性
人們對電磁輻射兩重性的認識爭論了很久,有兩種說法:一是粒子說,把光看成微粒子,認為光與物質相互作用的現象(如吸收、發射、反射等)表明光是具有不連續能量的微粒,光具有粒子性;二是波動說,把光看成一種波,它可以反射、衍射、干涉、折射、散射、傳播等,它可用速度、頻率、波長等參數來描述,這表明光具有波的性質。到1900年,普朗克提出量子論,把電磁輻射的粒子說和和波動說起來,并提出了光量子(光子)能量與電磁輻射的頻率有關,其數學表達式為
E=hv=hc/λ
E:輻射的光子能量J
h:普朗克常數
v:輻射的頻率
c:光速
λ:波長
從普朗克的理論我們發現:光具有波的性質,同時又具有粒子的性質。
λ